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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婴幼儿乳粉质量的“组合拳”

原发表日期:2013-12-26来源:新华网

原发表日期:2013-12-26

来源:新华网

“2008年发生的‘三鹿奶粉事件’,始终是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痛中之痛。”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在25日举行的发布会上说,近些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部门到企业都把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作为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目的就是提升乳粉质量,维护乳粉的安全,规范乳粉产业的发展。 除25日对外发布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3版)》外,今年以来,我国已密集出台了多项针对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的政策,打出质量提升的“组合拳”。 ??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3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提出我国将统筹规划建设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统一追溯编码,确保追溯链条的完整性和兼容性,重点加快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等电子追溯系统建设。 ??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提高乳粉质量水平 提振社会消费信心行动方案》,督促婴幼儿乳粉企业强化管理,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企业技术改造,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6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提出要高度重视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将其作为抓好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突破口,全力以赴打一场提高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的攻坚战,重塑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信心。 ??8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各省级食品监管部门批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的相关信息,旨在方便社会各界查询,鼓励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参与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督。 ??9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关于加强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的公告。公告明确,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12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接连出台《关于禁止以委托、贴牌、分装等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公告》《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关于开展在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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